关于进一步做好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1年01月21日   发布单位:教务处

罗职院教函〔2021〕7

各系、高职专业学院:

学生实习是体现职业教育特点,实现人才培养目标、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,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。根据2021年1月19日广东省教育厅高职院校工作视频会议的精神,要求各高职院校严格按照《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做好实习管理及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,现就我校进一步加强2021届毕业生实习管理工作的要求如下:

一是要认真学习和领会《规定》。各系(学院)领导务必带头学习《规定》,并组织本系(学院)教师认真学习和领会《规定》,重点把握理解《规定》中对学生实习组织方式、实习单位的资质要求、实习管理制度、禁止性规定和保障学生实习安全要求等内容。

二是要严格执行禁止性规定。《规定》提出了实习组织过程中的“五不要”、实习管理过程中的“无协议不实习”、学生权利保障“六不得”、工作岗位及工作时间“三不得”等要求;同时明确,未经省教育厅备案同意,不得突破《规定》第十、十六条有关要求。各系(学院)一定要不折不扣地执行相关规定。

三是切实提高实习质量。各系(学院)要深刻把握顶岗实习的育人本质,按照“对口、双赢、合作”原则,统一安排确定实习单位,不安排学生到中高风险地区实习;个别学生需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,要经学生家长同意,同时对实习单位进行考察,确认企业资质并签订实习协议后,方可批准学生实习。要选派高素质的实习指导教师根据顶岗实习教学方案,加强学生实习指导,确保顶岗实习的教育性。

四是加强实习跟踪管理。各系(学院)要充分利用校友邦平台,完善学生实习信息,加强实习过程管理,加强与实习单位和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络,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问题。

五是做好实习材料的归档工作。各系(学院)及时收集审核实习材料(包括实习管理文件、实习协议、实习检查记录、实习日志等电子材料),做好学生实习情况的立卷归档工作。

六是加强疫情防控工作。各系(学院)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,和实习单位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安排专人负责,加强疫情监测,密切注意学生身体健康状况,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做好“广东省大中专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校外实习、培训情况日报表”报送,全时全过程掌握学生工作生活情况,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,做好个人健康防护。

 

附件: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.pdf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                   罗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

2021年1月20日